户籍管理工作人员依照《曲靖师范学院户籍管理办法》、《曲靖师范学院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覆行以下职责:
一、对校内的常住人口进行登记,并负责办理迁入、迁出、新生儿落户;参军、服刑、死亡户口的注销工作及常住人口中的各项变更、变动的登记工作。
二、对录取在我院的全日制学生进行户口登记,入学时办理迁入手续和毕业时办理迁出手续。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管理条例》,对校内的常住人口办理身份证及身份证的换发、补办工作。
四、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人头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对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学生进行基本情况登记,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对临时来校就读、借读、寄读、保姆、施工建筑、餐饮、绿化服务等各类人员以及租房人员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和《暂住证》、《临时出入证》的办理、验证和检查管理。
七、负责完成各级组织需要的人口统计数据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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