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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资产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     来源:

2018年6月28日处务会修订

一、根据校产管理规定,对所需设备进行请示、申报、采购和入账。

二、资产管理人员应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处的要求,管理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账、物,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相符,做好本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三、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资产使用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失,当事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四、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资产,按照学校资产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并将报废资产交资产管理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