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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巡逻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     来源:

 


为使巡逻车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保证工作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1、所有巡逻车辆指定专人负责,要随时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保持巡逻车卫生整洁,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2、严禁人为原因损坏车辆。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酒后开车。车辆规范停放。

4、巡逻车原则上不得驶出校园。如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5、细小修理问题驾驶员尽量自行处理;车辆需修理或换零配件时,应向综合管理科申报,经处领导同意后修理。

  以上管理办法从2018年6月2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