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机构
根据曲师党办字【2016】17号文件通知,学校成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 辉
副组长:高瑞春
成 员:保卫处、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基建后勤管理处、工会、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是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⑴负责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及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⑵协调每年召开一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学习研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评先奖优活动;
⑶讨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协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事项;
⑷检查指导各学院(部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如下:
⑴起草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并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推进工作;
⑵收集和分析研判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⑶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学院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
⑷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检查和考评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是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⑴保卫处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度建设、安全法制教育、人防建设、技术防范、设施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情况等,经常排查职能管理范围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⑵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新媒体管理等范畴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⑶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安全防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协调和督查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⑷学生处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⑸基建后勤管理处负责道路、楼房、停车场所、建筑工地等设施的安全维护和修缮工作;
⑹工会负责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安全教育、矛盾排查和调解等工作;
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水电安全、绿化安全、楼栋管理等工作;
⑻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和新媒体安全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定期(可以按季度召开,或者每学期3次)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主要内容如下:
⑴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会议、文件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⑵审议校园安全工作计划和重要制度、方案;
⑶讨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
⑷通报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信息。
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并存档。
2、问题清单管理制
对学校安全隐患分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和重点部位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及时、有效整改消除及层级报告制度且有相关台账记录。
每学期对排查问题梳理,形成“安全问题清单”在全校公示,制订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期限,直至问题解决好再“销账”。
3、安全防范机制
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加强“三防”建设,认真做好值班巡逻和安全隐患排查处置。
4、应急处突机制
制订应急处突的制度(预案、处突流程、报告规程等),并加强宣传和演练。
5、责任追究制
对玩忽职守、渎职、消极对待安全隐患问题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发放整改通知;造成学校声誉和财产损失、个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将根据相关法规法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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