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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     来源:

曲靖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曲靖师范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曲靖师范学院2023年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拓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切实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共同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切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牌证不全、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清理处置无主废弃、牌证不全的电动自行车,强化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为创建更高质量的“平安校园”建设夯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6月19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端午节放假前,由学生处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深入学习《曲靖师范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政策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毕业生不得在校内出售、转让电动自行车。

(三)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由各学院组织大一至大三学生签订《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承诺书》(附件1),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熟知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并服从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以学院为单位,再次认真清理登记学生电动自行车情况,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25日前报送至保卫处105室朱兴明。

(四)开展一次交通专项整治。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生处、校团委、志愿者,在校内重点区域、上下班高峰时段,在校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校内各种交通违规行为

1.重点整治区域:教学楼前、图书馆后、第二理学楼、音美楼区域、学生宿舍区域、知味园食堂小广场。重点整治时间段:即日起至放暑假前,每天上班下班高峰时段前后30分钟(由保卫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团委派出志愿者共同参与)。

2.固定整治点:图书馆后、第二教学楼、芳香苑食堂。固定整治点整治时间:每日7:30-22:00。

(五)严格校内交通管理。通过6月19日至6月24日的宣传教育,自6月25日起,禁止牌证不全、伪造变造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改装拼装等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严禁校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停乱放、酒驾醉驾等行为,在学校进出口两侧除共享电动车外严禁其他车辆停放。

(六)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物防基础。结合实际优化学校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加强校内道路建设和管养,及时排查治理道路病害,维护道路设施齐全规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曲靖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