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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部门、各学院:

    清明假期即将开始,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假期安全,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一、请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重点人员教育和矛盾化解)。贵重物品,高档电器、印章印鉴、计算机等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二、放假前,检查门窗关锁情况,所使用的电器,电热设备要断开电源,假期有值班任务使用时,也应加强管理,注意避免引发电器火灾。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的外聘人员或承包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各类案件。

四、放假前各学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离返校途中安全和校外活动安全提出具体要求,防止被骗参加传销,并强调学生不要到不具备安全管理的场所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五、教职工要加强对家属子女、来访亲友的说服教育,注意用气、用电、用水安全。

六、春季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在此提醒全体师生节日期间外出上坟、游玩时禁烟禁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放假期间,保卫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请广大教职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保卫处值班电话:8998110

                         

附件:保卫处2024年清明节值班安排

 

 

保卫处   

  2024年4月1日